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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與衛生管理制度

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25-07-21


一、實驗室安全以預防為主,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實驗指導教師要及時清除安全隐患。

二、實驗室鑰匙由專人保管,嚴禁轉交他人或私自配置,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内進行與實驗無關的活動。寒、暑假期間,不使用的實驗室應貼上封條。

三、實驗室的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程;“三廢”處理有安全措施;實驗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在專門的安全地點分類存放,并由專人保管,建立嚴格的使用管理制度。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須熟悉本實驗室的安全配備要求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衛生進行檢查,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實驗室内及通道應保持清潔暢通;牆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蛛網及雜物。

六、實驗室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了解有關實驗操作規程與注意事項。學生實驗過程中的安全由實驗指導教師負責。

七、進入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實驗室相關規定,未經許可不能随意或擅自操作實驗室相關儀器設備。

八、實驗室内電源閘刀不得擅自開、合。操作使用實驗室相關儀器設備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嚴禁在實驗室吸煙、飲食。

九、實驗結束後,應将使用的儀器設備歸位,做好實驗室衛生,關好水源、電源、氣源,關好門窗後方可離開。

十、對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實驗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的各類安全事故,學校将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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