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 省财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2013—2020年)〉的通知》(鄂教思政〔2013〕4号)精神和教育部《省級高校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設标準(試行)》,現就關于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實施單位
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由湖北高校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負責組織申報、評審工作。
二、申報形式
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後期資助,“以成果形式申報”的辦法實施。
三、申報範圍和條件
1.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資助網絡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研究和專題性應用研究,鼓勵交叉學科研究。
2.申報項目須是未出版(發表)的最終研究成果(專著、教材、論文、研究報告等)。申報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申報重點項目的,須承諾公開出版專著(教材),或至少1篇論文發表在CSSCI期刊(不含擴展版)。
3.項目申請人(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所在工作單位為辦學地在湖北的普通高等學校(含中央部委院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在職博士生(博士後)通過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4.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對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2)凡在研或已結項的省部級及以上項目不得重複申請本項目。(3)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請本項目。
5.申報者須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研究成果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予以撤項并通報批評。
四、立項和經費使用
1.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實行同行專家評審制,由省内專家進行網上封閉評審,擇優立項。
2.重點項目每項資助1-2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0.5-1萬元,實行“一次核定、一次撥款”的形式。省屬公辦本科院校的項目資助經費從“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經費中支出,其他高校的項目資助經費由湖北高校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統一撥付。
3.項目責任人按項目申報書所列的各項經費支出範圍,在學校财務部門和科研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下支配和使用項目經費。
五、成果發表和使用
1.凡獲得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果,出版(發表)時須在顯著位置标注“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由湖北高校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資助”。
2.項目研究形成的報告、論文、數據庫等成果歸項目負責人和湖北高校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共同所有,湖北高校網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有權使用,對于優秀研究成果将适時公開集結出版。
六、學校申報截止時間
1.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網上申報形式進行,網上申報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網(),網絡開放時間:2019年5月20日開始。
2.我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19日16:00,申請人請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網報,并将電子版(word版)申報材料(包含申報書和成果)發送至科研處郵箱,主題請注明“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材料+申報人”,經科研處初審後聯系申報人修改。請申報人于2019年8月21日将修改後的電子版(word版)申報材料發送至科研處郵箱,主題請注明“2019年度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網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材料(修改後)+申報人”,于2019年8月26日前網上提交最終版。紙質版申報材料(含申請書和成果,一式5份,申報書須由系統導出)于9月4日前交科研處(綜一503),并确保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一緻性。
聯 系 人:胡 慧
聯系電話:87934415
電子郵箱:516926928@qq.com
請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完成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處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