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湖北省優秀調研成果獎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18-06-12 點擊數:

關于評選湖北省優秀調研成果獎的通知

校内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鼓勵和引導各級幹部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促進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湖北落地生根,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經國家和省評比達标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準,決定開展2018年湖北省優秀調研成果獎評選活動。為做好我校申報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1、集體或個人的調查研究成果。第一作者限報 1項成果。

2、副省級以上領導同志的調查研究成果不參加評選活動,不鼓勵黨政主職領導牽頭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成果的文體必須是調查研究報告,其他文體和純理論研究成果不參加評選;

2、調研成果在市廳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或獲得市廳級以上獎項,并有較大影響,對推動實際工作有明顯作用,産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調研成果雖未發表,但被市廳級以上領導同志批示、采納,并轉化為黨委和政府決策;

3、調研成果必須依法享有著作權;

4、申報成果産生時間必須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

提交紙質材料清單如下:

1、優秀調研成果申報情況一覽表(見附件1)一式3份;

2、優秀調研成果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3份;

3、調研報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1份(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其中,2份調研報告原件留存備查;為保證評選公平公正,報送專家評委評審的其餘9份報告的文頭、文尾和文中,均須隐去作者單位、姓名等信息,作适當文字處理後,按式樣(見附件3)制作調研報告封面;

4、調研成果轉化應用(指領導批示、獲獎證書、刊發的報刊雜志等)和作者署名、産生年度等證明材料原件1份、複印件2份(其中,原件即審即退,複印件留存備查);

申報以各二級學院(部)為單位申報,各二級學院(部)要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嚴格把關,于2018年6月27日之前,交至科研處。同時,将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317367896@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優秀調研成果獎+學院”。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處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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