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十一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的規定,今年将進行第十一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為做好我校申報工作,特将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申報條件
1.我校社會科學工作者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或發表的科研成果,可申報參評。
2.已經去世或調離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間的科研成果,也可申報參評。
3.系列叢書以單本成果獨立申報參評;個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齊)可作為著作類成果參評。
4.一部著作中的章、節不能單獨申報;多人撰寫彙集而成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類申報;由個人撰寫的專業學術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申報;系列論文是指專題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
5.以非漢語類形式發表的參評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漢譯文(論文需提交中譯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凡已獲得相當于省部級獎的成果不得申報參評。
7.凡擔任本屆評審工作的專家不得申報本屆評獎。
8.黨政系列副省級以上領導幹部、省社科聯駐會主席的成果不得申報參評。
二、申報要求
(1)凡申報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每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2項(經評選獲獎成果限1項)。
(2)申報人應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申報地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
(3)實物申報材料要求:
a.經網上審核通過的《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一式2份。A4紙雙面打印,簽署“申請者承諾”。
b.申報著作類成果必須報送原件1份,複印件一份;論文類成果必須報送原件1份,複印件2份。
c.有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2份。
d.所有申報材料應用标準檔案袋封裝。檔案袋封面同申報表封面。
(4)我校以二級學院(部)為單位組織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各二級學院(部)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有不符合實際的申報不予上報。申報書請各二級學院(部)的院長(主任)或者分管科研的領導把關,提高成功率。
三、申報時間
(1)網上申報及審核:我校系統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27日,申請人須在此之前完成系統申報。
(2)提交實物申報材料:各二級學院(部)請于2018年3月28日前報送至科研處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8年優秀成果獎成果上傳注意事項
科研處
2018年3月8日